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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募文化人才专项志愿者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/12/11 17:14:07   来源:    作者:Admin   阅读:1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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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做好高台县2024年度文化人才专项服务工作,按照省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人才专项志愿者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募名额及条件

2024年,高台县拟面向社会招募文化人才专项志愿者4人,主要在全县开展群文辅导、培训;惠民演出等。招募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热心公益、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,群众基础较好,服务意识较强。

2.在高台县有固定住所,招募人员年龄一般为20—45周岁以内,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有声乐、舞蹈、器乐表演等艺术类特长、网络视频制作技能或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。

3.身体健康,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,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奉献精神,具有从事文化服务工作和旅游管理岗位的基本技能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热爱文化工作。

4.有文化工作经历者及在县级以上文化、旅游各类比赛竞赛中获奖者可适当放宽招募条件。

二、招募程序

招募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组织审定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组织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23年12月11日-12月20日(工作日)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。

2. 现场报名:高台县文化馆办公室(联系人:吴珊,咨询电话: 0936-6625178。)

3.报名要求:填写《报名表》,填写信息不真实、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结束后,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报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,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。

(三)组织面试

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召集相关人员,对资格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,根据被招募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表演情况进行评分。

(四)组织审定

对通过面试符合条件人员,由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议研究审定。

(五)公示及聘用

经组织审定符合条件的拟招募人员,面向社会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募对象,并按程序签订一年期文化志愿者服务协议。

三、人员管理及服务内容

招募人员一经聘用后,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安排到县文化馆开展等相关工作。

1.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,由县文化馆安排服务人员对接文化服务。

2.组织开展文艺演出、培训辅导等活动,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3.配合镇、村(社区)及文化部门,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、艺术培训、乡村文化振兴等工作。

四、薪酬待遇

1.本次招募人员服务期为一年;

2.招募人员报酬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,具体金额根据考核结果兑现;

3.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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